關仕新
  12月23日,由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主辦的“審判中心與直接言詞原則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學術界與實務界50多位專家學者圍繞上述話題進行了深入研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如何推進此項改革是當前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認為,以審判中心的內涵應包括三個維度:首先,這是從最終認定被告人是否有罪這一權力由法院行使的角度來講的。其次,它要求庭審實質化並起決定作用。第三,它意味著偵查、起訴階段為審判作准備,其對於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的標準應該當參照審判階段的標準。陳光中認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破除偵查中心、實現庭審實質化、重振司法權威的需要,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  (原標題:切實推進庭審實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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