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中醫院成立於1954年,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設有56個病區、2500張床位、360間診室以及配套醫技、行政、保障用房等,年門診量430萬人次,年出院病人6萬人次。醫院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多次被國家、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四個能力”建設先進單位稱號。
  在省中醫院,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相關部門具體抓的管理體制,並完善了科主任、護士長、義務消防隊、醫警隊員“四級消防安全網絡”。院長每年都與職能部門、外包服務企業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醫院組建了一支由60人組成、24小時駐院的義務消防隊,經常利用避難間和滅火逃生器材開展高層建築滅火和組織疏散逃生實戰演練,堅持對新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實地滅火演練,對老職工包括外包服務企業的員工分類進行火災撲救、自救、逃生、疏散實戰復訓。同時,醫院還加強了兼職消防安全隊伍建設,每個病區均有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自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醫院結合科室、部門、場所的特點,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制度、崗位職責和應急預案,人手一冊。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設備,每年投入五十萬元做好維保和更新工作。建立消防“檢查、整改、督查、註銷”的規範流程,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堅持“隱患不消除不放過,事故不處理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原則,落實獎懲制度,對出現消防安全責任部門取消院級評優資格。陳永春  (原標題:消防工作永遠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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